教务处是负责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教学运行管理、学籍学历管理、实验教学管理、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网络教学平台管理、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归口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设置创新创业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挂靠教务处。
教务处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制定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指导、督促、检查二级学院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2.负责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设计与论证,组织审定并监督执行学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
3.负责组织、协调二级学院开展专业、课程及教学团队建设。负责组织新增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
4.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评审推荐和管理。负责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培育、评审、推荐与成果推广及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优秀教学奖、教学管理优秀奖等奖项的评选、宣传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教学课表编排及学生选课,管理调度公共教室和实验室,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协调日常教学运行。
7.负责校内外各类考试的考务管理,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认定学生考试违规行为。
8.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与成绩管理。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负责学校辅修专业、微专业的日常教学管理。
9.负责组织审定二级学院制定(修订)实习、专业实践等教学计划、大纲,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管理。
10.负责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教材建设和选用管理以及教材奖的评审推荐。
11.负责课程中心及网络教学平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12.负责组织审议继续教育学历教育重大事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指导、协调和监管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
13.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新创业学院职责如下:
1.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统筹开展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同二级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负责创新创业专题知识教育和创新创业政策宣传,组织创新创业培训以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
2.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组织落实学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规划方案,充分有效衔接第一课堂,着眼于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深入实施国家、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开展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积极提高参赛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3.创新创业服务指导。切实加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依托学校“上海市高校创业指导站”平台,加强大学生创客协会等创业社团和大学生日常创新创业咨询、服务与指导。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学校优秀创业导师的遴选与培养。
4.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教学中心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实验教学的建设规划,统筹实验室配置与资源共享,健全实验教学管理制度,指导、组织各二级学院做好实验教学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软硬件)的立项,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实施,并组织验收评估。
3.负责实验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工作,协同各二级学院开展实验类学科竞赛。
4.负责学校公共实验教学平台的建设与运维,协同相关单位做好科创类实验室的管理。
5.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的申报工作,负责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认定与跟踪管理工作。
6.负责实验教学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归档等工作。
7.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职责如下:
1.完善教师教学发展专业化体系,推广先进教学理念,搭建交流平台,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2.策划并组织教师教学系列培训、教学专题讲座、教学工作坊和教学研讨沙龙等。组织新进教师校本研修的教学能力培训。
3.组织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教学类竞赛。
4.负责学校录播教室的使用、管理、建设与维护。
5.承接完成校内其他部门相关教师教学发展的业务工作。
6.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