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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8    作者: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规范建设、科学管理、有效使用,进一步梳理和统筹我校校外实践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基地的建设质量,使基地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教学任务。

2.促进学校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协同育人新机制的建立,建

设一批能够有效支撑我校本科生实践教学的高水平校外实习基地。

二、检查对象

学院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正式签订协议的校外实习基地。

三、检查内容

1.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1)基地是否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是否在有效期内;

(2)基地是否已正式挂牌;

(3)基地是否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是否涉及更名;

(4)所属行业是否与实习专业对口;

(5)实习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是否齐备;

(6)能否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各种要求。

2.实习基地运行情况:

(1)实习基地近三年是否每年正常接纳我校学生开展实践教学;

(2)提供的实习岗位是否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匹配;

(3)是否为我校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

(4)在基地开展的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相关支撑材料是否完整。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自查为契机,加强对校外实习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原则上将条件差、利用率低或连续三年没有接纳过我校本科生的基地终止协议或不再续签;对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签约到期的基地要履行续签手续,不断提高实习基地的建设水平。

2.各学院须明确每个校外实习基地的校内联络人,定期与基地沟通和交流,建立校方与基地的长效合作机制。要积极拓展基地的类型与数量,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每个专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进一步推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3.各学院认真核查实习管理平台基地统计表数据,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自查表》(见附件),并根据整体检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现有校外实习基地数量、利用及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基地建设规划。各学院于710日前将校外实习基地自查表及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jianjx@lixin.edu.cn,纸质版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吴老师  上川路校区实验中心219 联系电话:68683450

曹老师 文翔路校区行政楼119B  联系电话:67705121

附件: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自查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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