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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作者: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1+X”证书制度下金融科技应用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与实现》等45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如何重视人口未来,优化生育福利制度—基于女性生育率下降的研究》等165项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主要内容

1.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对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2.  结项条件

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七条“项目结项要求”执行。(附件2

3.提交材料

本次结项主要围绕项目开展情况、研究过程、项目成果、经费使用、收获与体会,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六个方面提供支撑资料。具体材料如下:

(1)结项报告表1份;

2)总结报告1份。主要内容包括立项背景与意义、项目实施原理与方法、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等,字数要求不少于6000字,若有其他实物作品图片、实施过程图片等也一并上交;

3)项目展示海报1张。按要求制作实物展示海报1张(无需X展架);

4)项目成员个人心得1份。每个成员分别自拟题目(每位成员各一篇),着重总结自己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项目训练对自己的创新思维、创新实践方面的推进等。不少于1000字,如有相关照片、记录等,也可一并附在文中;

5)成果支撑材料集1册。主要包括获准授权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模型、图片、图纸等,验明原件,上传扫描件,提交复印件;

6)经费使用清单1张。所列经费清单需真实发生,提交纸质版时要提交相应发票,经费发票按交通费、办公用品费、版面费等分类整理、粘贴;(详情参考我校财务处经费报销相关规定)

7)商业计划书1份:具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8)公司流水及运营记录(报告)1份。(创业实践项目)

4.评审方式

1)创新训练项目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及纸质材料评审。

2)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除材料评审外,还需进行结项路演。路演人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担任,PPT不超过8张,限时6分钟,重点报告项目成果、创新点以及收获等。

32024510日前登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https://cxcy.lixin.edu.cn/)填写结项报告表、项目成果,上传支撑材料压缩包(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各项目指导教师要及时督促和指导学生认真作好相关准备。

2.各项目团队要精心准备材料与路演。学校将对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总结报告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若存在抄袭、剽窃、盗取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全校通报批评并追索已拨付经费。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才可提交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517日,浦东校区交至文博楼创业园区112室,松江校区交至序伦大楼304室,逾期不收。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及纸质材料提交的项目团队,不予参加结项验收。

4.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教务处主页、创智部落公众号及QQ群的通知。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汇总表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3.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材料

教务处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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