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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7    作者:教务处

各学院、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教〔20231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国创计划”采用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并设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从已立项的“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创计划”的项目。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其一,已完成结项的“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且在建设周期内无任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成果抄袭、无故中途撤销、延期或验收不合格等情况;其二,未曾获得往年“国创计划”立项。其中,2024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先推荐。

2.本次申报面向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21级本科生、2022级专科生不可申报。(如原项目组成员存在上述情况,立项后须更换)

3.申请学生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创新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4.每个项目团队由35人组成。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5.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主持2个及2个以上的项目,不得同时参与3个以上项目;此外有未验收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或参与新项目。

6.每个项目应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与道德情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奉献精神,愿意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7.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若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毕业,须提前变更项目负责人为在校学生,以确保“国创计划”的延续性及完整性。

8.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内容。

三、建设要求

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送教育部批准后获得“国创计划”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教务处签订项目执行承诺书、任务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项目建设至6个月时,学校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建设至12个月时,学校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检查。

项目建设期间,每个项目需至少参与2次教务处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具体要求查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需在202542524时前,登录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https://cxcy.lixin.edu.cn),在线提交项目申报相关信息。项目第一指导教师需在202542724时前,完成项目申报的审核工作。

校内用户可直接登录管理系统,校外用户需通过VPN访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期间开放QQ答疑群:1035525911;联系人:教务处吴老师,电子邮箱:20139041@lixin.edu.cn。系统技术支持:张老师,电话:025-83693186

附件:1.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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