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教〔2023〕11号)要求,学校启动2026年上海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为帮助学生及指导教师全面了解“大创计划”相关政策、申报流程及实施要求,拟举办专题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会时间
2025年12月17日(周三)13:30
二、宣讲会地点
上川路校区第六教学楼213室
三、主要内容
1. 2026年“大创计划”相关政策解读(国家、上海市、校级项目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
2.项目选题方向、团队组建及申报书撰写指导
3.智能管理系统申报流程演示
4.项目经费、建设过程、时间节点及要求说明
5.互动答疑
四、参会对象
1.拟申报2026年“大创计划”的学生
2.拟指导“大创计划”的指导教师
3.各学院“大创计划”工作负责教师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会。
2.请与会师生提前了解《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教〔2023〕11号),准时参会,认真做好记录。
附件: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教〔2023〕11号)
教务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