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创新创业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3    作者: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团队及指导教师: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教〔202311号)相关规定,现决定对《“非遗+直播”:传统手工艺的亚文化传播机制与青年接受度研究》等455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主要内容

1.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工作适用于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2.结项条件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依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教〔202311号)第七条“项目结项要求”相关规定,规范开展结项验收工作。

二、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430日前,完成《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的填写工作。电子版文件应以“学院名称-2025年校级大创计划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格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wuqianlixin.edu.cn;纸质版文件需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上川路校区文博楼创业园区113办公室。 联系人:吴茜 联系电话:33935848

 

附件:

1.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汇总表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教〔2023〕11号

3.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13日
分享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