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黄舒婧(学号:201490101,班级:2021级应用统计学1班),于2024-2025学年第一、第二学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活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未经请假而逾期两周仍未报到注册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九章第四十四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给予退学处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黄舒婧同学作退学处理。
因黄舒婧同学多次联系未果,退学告知书未能直接送达,特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2025年5月28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止,公告结束即视为已送达。
如对学校拟退学处理的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诉的权利。
联系电话:021-68681596(分机号103)
联系人:陶老师18021097039;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