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我校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教〔2023〕11号)文件,现核拨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经费,学生无权限制作报销单据,经费核拨至学院部门财务账户中,由学院统一管理,该经费用于学生项目建设。核拨金额按照立项数分配,经费可使用业务板块包括:交通费、劳务费、资料费,其中劳务费不可以发放给本校师生。按照财务报销规定,在今年关账日前执行完毕,具体时间以财务处通知为准。核拨明细见附件。
教务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