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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3    作者: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双碳”政策下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对能源企业的影响——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为例》等217项国家、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主要内容

1.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对象:2025年国家、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2.结项条件

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七条“项目结项要求”执行(附件2)。

二、结项提交材料

本次结项主要围绕项目开展情况、研究过程、项目成果、经费使用、收获与体会,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六个方面提供支撑资料。具体材料如下:

1.结项报告表1份。

2.总结报告1份。主要内容包括立项背景与意义、项目实施原理与方法、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等,字数要求不少于6000字,若有其他实物作品图片、实施过程图片等也一并上交。

3.项目展示海报1张。按要求制作实物展示海报1张(无需X展架)。

4.项目成员个人心得1份。每个成员分别自拟题目(每位成员各一篇),着重总结自己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项目训练对自己的创新思维、创新实践方面的推进等。不少于1000字,如有相关照片、记录等,也可一并附在文中。

5.成果支撑材料集1册。主要包括获准授权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模型、图片、图纸等,验明原件,上传扫描件,提交复印件。

6.商业计划书1份,具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7.公司流水及运营记录(报告)1份(创业实践项目)。

三、结项评审方式

1.创新训练项目须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提交材料,并同步进行纸质材料评审。 

2.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在材料评审基础上,增加结项路演环节。路演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主讲,PPT内容控制在8张以内,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点汇报项目成果、创新亮点及实践收获等。

四、结项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应于2026424日前登录智能管理系统(https//cxcy.lixin.edu.cn/),完成结项成果上传工作。成果上传完成后,方可填报结项报告表,并上传结项支撑材料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须严格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格式规范命名(详见附件3)。 

2.项目指导教师须于2026427日前登录智能管理系统,完成结项材料审核工作。 

3.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在材料提交完成后,将组织开展结项验收路演工作。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智创部落公众微信号及QQ群发布的相关通知。

五、结项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及项目指导教师须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学生扎实做好项目准备工作。 

2.各项目团队应严格按照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并做好路演筹备。学校将对申报的学术论文及总结报告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凡存在抄袭、剽窃、盗用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3.智能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须按规范打印纸质材料并提交至指定地点。上川路校区文博楼创业园区112室,文翔路校区序伦大楼304室。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5年国家、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汇总表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3.2025年国家、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材料

 

教务处

202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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